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佛山高新区争创全国
高新区20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佛山高新区在“十三五”期末争创全国高新区20强的战略工作部署,为集全市之力推进创建20强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高新区争创全国高新区20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朱 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志豪 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
副 组 长:蔡家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毛永天 市政府秘书长、市府办公室主任
卢建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孔海文 禅城区区长
顾耀辉 南海区区长
彭聪恩 顺德区区长
梁耀斌 高明区区长
胡学骏 三水区区长
邓雅韫 市编办主任
张开机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铭恩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商学兵 市教育局局长
周佩珊 市科技局局长
江启强 市财政局局长
钟飞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小晶 市国土规划局局长
杨永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国荣 市住建管理局局长
苏 岩 市商务局局长
李 灿 市工商局局长
梁志光 市质监局局长
黄飞飞 市统计局局长
吴文志 市法制局局长
郭家新 市金融局局长
卢伟杰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刘涛根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办公室设在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和日常协调联络任务,以及领导小组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具体执行与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刘涛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李满光同志担任,各分园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在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1.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佛山高新区争创全国20强工作,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并组织落实,并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
2.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及时沟通推进情况,研究解决争创20强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日常工作。
2.协同推进各成员单位工作事项,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结合争创全国20强工作需要,支持配合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制定工作思路目标、主要措施及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2.组织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